(1)有意向或正在湖北省内创业的青年创业企业或团队,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以“专精特新”国家战略导向和光电信息科技、生命健康、碳中和工程科技、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经济、数字消费、元宇宙、量子科学、脑科学、区块链等科技产业、大健康产业和文创产业企业或项目为主。
(3)项目须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产权明晰。项目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低能耗、无环境污染。
(4)已注册成立企业的,须在入驻后1个月内将企业注册地址、税务关系等变更至鄂港澳青创园所在地。
(5)满足以下条件项目优先入驻:
1、高新技术企业,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或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潜力的优质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获得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类奖励的重点项目;
4、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及各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优秀项目;
5、省内各高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推荐的优质创业项目;
6、具有港澳背景、港澳资源链接能力的企业或创业团队,核心团队有港澳居民身份或者港澳教育背景。